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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商品房新规:开发商不得代收住宅维修资金

http://esf.nc.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8 月31 日 宿迁搜房

为防止开发商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护业主权益,南昌市日前出台新规定,今后开发商一律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书"到定点银行网点自行交存。

维修资金是业主对房屋长期所有权的保障。此前,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成交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且一直以开发商代收为主。这种交存模式容易出现开发商挪用维修资金,进而侵害业主利益的现象。

为此,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规定,8月中旬起,开发商一律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代收的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在9月30日前转入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栋为单位进行管理支取使用,以户为单位建账。个人可以持房产证到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查询自己账户维修资金详细的使用及增值情况。

责任编辑/agent_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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