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sf.nc.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6 月22 日 综合 法律网
按照规定,银行根据房屋的价格、房龄等因素对贷款额度有一定的限制。如今房价不断上涨,为了从银行申请的贷款额度更高,买卖双方采取了不规范的操作:买卖双方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合同,价格低的一份是真实的,价格高的一份是虚假的,用于买方向银行申请超过真实房价正常额度的贷款,这种做法叫做“超贷”。
实际上对双方都是有风险的:
从法律上说,这样的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银行的利益”而应归于无效。若银行在审查时有证据表明贷款申请人“故意超贷”,则会拒绝其贷款申请。
从交易过程看,买方往往需要在未拿到任何房款的情况下先出具一张首付款收条,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仅要承担可能面临银行不予贷款的风险,而且要支付虚假报高房价部分的契税等额外支出,还可能承担卖方不予退还虚假报高房款部分的风险。
目前,大多数银行在放贷前均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和成交价孰低原则确定贷款额,因此,想“超贷”的做法都将会是徒劳。
· 买房一定要找中介的原因 安仲磊
· 房价每年涨5%~10%才是合理的 满堂红
· 生命中的过客 罗 俊
· 谈论一下最近的心情 shili
· 我们的命运在一起 李荣芬
· 再度疯狂--只为坐上末班车! 芳子
· 历史没有高点 胡乙刚
· 马桶为什么要有盖子? 王振广
· 地产政策或于明年二季度收紧 wangz
· 中国房价再涨十年,我们还能住哪? 冷得像